以前老是听小妹子们叫别人怪叔叔,怪叔叔的!我想着吧,这离我还远着呢?哥大好的青春年华,每天阳光灿烂的活着,怪叔叔什么的和我沾不上关系!不过,最近劳资迎来了人生的第一个怪叔叔称号!事情是这样滴……
话说上次遇到一个妹子,水灵灵的,哥们说很不错,一定要把上手!我这奋勇向前了!那妹子挺单纯,就要我陪她一起玩一个叫冒险岛的游戏!我这人对游戏真没啥感觉,为了妹子豁出去了!上去一看,哎呦,这游戏尼玛萌死了!!我还特变态的选了一小萝莉,小火枪手,然后跟着妹子玩去了!玩了不久,我发现这游戏真心不错啊!特别是那只萝莉小火枪手,真是可爱的要命!前几天妹子来看我,我说完蛋了,我喜欢这游戏里面的小萝莉了!妹子,叫了一声怪蜀黍就走……我想说 ,我真的变成怪蜀黍了?但是这冒险岛的萝莉是真萌啊!1月还出来一个弓弩手,更萌……27岁的我,真的变成怪蜀黍了……为了一个游戏……悲剧啊!!!
谁说不萌,我拍死谁!!